# 名称 《大乘阿毘达磨集论》 《成唯识论》 解释:根据林国良教授的《百法直解》摘录
心法(8)
1 眼识 何等眼识?谓依眼,缘色,了别为性。
2 耳识 何等耳识?谓依耳,缘声,了别为性。
3 鼻识 何等鼻识?谓依鼻、缘香、了别为性。
4 舌识 何等舌识?谓依舌,缘味,了别为性。
5 身识 何等身识?谓依身,缘触,了别为性。
6 意识 何等意识?谓依意、缘法、了别为性。
7 末那识 何等为意?谓一切时缘阿赖耶识思度为性,与四烦恼恒相应,谓我见、我爱、我慢、无明。此意遍行一切善不善无记位,唯除圣道现前,若处灭尽定及在无学地。 第七识又称末那识,“末那”的意译是“污染意“意”即思量,因为凡夫的第七识始终将第八识作为思量的对象,将其执着为内在的自我。由于末那识的意译也是意识,为避免与第六意识相混淆,所以第七识称为末那识,或单独称“意”。
8 阿赖耶识 何等为心?谓蕴界处习气所熏一切种子阿赖耶识。亦名异熟识,亦名阿陀那识,以能积集诸习气故。 第八识有多种名称,阿赖耶识是其中之一。阿赖耶意译为“藏”,所以第八识也称为藏识。第八识还有异熟识、一切种识等名称。
心所有法(51)
- 遍行(5)
9 作意 何等作意?谓发动心为体,于所缘境持心为业。 使心与其他心所警觉,其作用是引导心和心所趋向自己所要认取的对象。
10 何等为触?谓依三和合诸根变异分别为体,受所依为业。 指心与境接触时的一种心理功能。识的生起,其因(主要条件)是自己的种子,其缘(辅助条件)是根与境。在认识主体(识)、认识机制(根)、认识对象(境)三者会合时,有触心所产生,此种触的心理作用同时也对上述三者的会合给予了力量,从而使识最终生起。
11 受蕴何相?领纳相是受相,谓由受故领纳种种净不净业诸果异熟。(注:受蕴即受心所。) 即感受的心理。三受:乐受、苦受以及舍受(即不苦不乐的中性受)。或五受:即苦受、忧受、乐受、喜受、舍受。
12 想蕴何相?搆了相是想相,谓由想故搆画种种诸法像类,随所见闻觉知之义起诸言说。(注:想蕴即想心所。) 是一个认知性功能的心理范畴,具有多种认知功能,主要是与六识结合,形成对事物的感觉、知觉、表象和概念。
13 何等为思?谓于心造作意业为体,于善不善无记品中役心为业。 使心有所作为,其作用是使心活动(即造意业)乃至作出行为和语言的反应(即造身业和语业)。
- 别境(5)
14 何等为欲?谓于所乐事彼彼引发所作希望为体,正勤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欲?于所乐境希望为性,勤依为业。 欲心所大体相当于现代心理学的“兴趣兴趣''是指"人们力求认识某种事物和从事某项活动的意识倾向。
15 胜解 何等胜解?谓于决定事随所决定印持为体,不可引转为业。 云何胜解?于决定境印持为性,不可引转为业。 即对认识对象进行确认和把握而获得明确理解的心理。
16 何等为念?谓于串习事令心明记不忘为体,不散乱为业。 云何为念?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,定依为业。 指对于已经熟悉习惯的事物和现象保持的记忆,尤其指对曾修习过的方法牢记不忘,所以能引导进入禅定。
17 何等三摩地?谓于所观事令心一境为体。智所依止为业。 云何为定?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为性,智依为业。 注意力高度集中的状态。
18 何等为慧?谓于所观事择法为体,断疑为业。 云何为慧?于所观境简择为性,断疑为业。 进行判断和推理等思维的心理。“慧”分清净的慧与污染的慧,清净的慧是智的主体,污染的慧是各种恶见的主体。
- 善法(11)
19 何等为信?谓于有体有德有能忍可清净希望为体,乐欲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信?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为性,对治不信乐善为业。然信差别略有三种:一信实有,谓于诸法实事理中深信忍故;二信有德,谓于三宝真净德中深信乐故;三信有能,谓于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。 深信不疑、产生信仰和信心的心理。具体地说,包括对俗谛和真谛,佛、法、僧三宝的功德,能修成正法等,深信不疑,乐于证得。有了这清净的信,就能克服不信,乐于修证世间和出世间的善法。
20 精进 何等为勤?谓心勇悍为体,或被甲、或加行、或无下、或无退、或无足,差别成满善品为业。 也称"勤'',即努力勤奋地修善断恶的心理,能克服懈怠,使一切善法圆满。
21 何等为惭?谓于诸过恶自羞为体,恶行止息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惭?依自法力崇重贤善为性,对治无惭止息恶行为业。谓依自法尊贵增上,崇重贤善羞耻过恶,对治无惭息诸恶行。 依靠自尊和善法的力量而崇敬贤者、尊重善法的心理。此心所能对错误和罪恶感到羞耻,能克服无惭,止息恶行。
22 何等为愧?谓于诸过恶羞他为体,业如惭说。 云何为愧?依世间力轻拒暴恶为性,对治无愧止息恶行为业。谓依世间诃厌增上,轻拒暴恶羞耻过罪,对治无愧息诸恶业。 依靠社会的(道德、法律、舆论等)力量而鄙视凶暴之人、排斥恶行的心理。此心所能对错误和罪恶感到羞耻,能克服无愧,止息恶行。
23 无贪 何等无贪?谓于有有具无着为体,恶行不转所依为业。 云何无贪?于有有具无着为性,对治贪著作善为业。 对三界(欲界、色界、无色界)内的一切存在及其原因,不贪恋执着的心理。此心所能对三界内的一切存在产生厌恶,从而克服贪爱执着,并广行善事。
24 无嗔 何等无瞋?谓于诸有情苦及苦具无恚为体,恶行不转所依为业。 云何无瞋?于苦苦具无恚为性,对治瞋恚作善为业。善心起时随缘何境,皆于有等无着无恚。 对于各种苦以及苦的原因不生憎恨的心理。此心所能克服憎恨,并广行善事。
25 无痴 何等无痴?谓由报教证智决择为体,恶行不转所依为业。 云何无痴?于诸理事明解为性,对治愚痴作善为业。 即对于一切现象及其本质都能明白理解的心理。此心所能克服愚痴,广行善事。
26 轻安 何等为安?谓止息身心麁重、身心调畅为体、除遣一切障碍为业。 即身心调和舒畅、轻松安稳的心理。此心所能消除昏沉,转变身心。此心所要在定中才有。
27 不放逸 何等不放逸?谓依止正勤无贪无瞋无痴修诸善法,于心防护诸有漏法为体,成满一切世出世福为业。 即不放纵的心理。此心所是依靠精进、无贪、无瞋、无痴的力量,对所要断除的恶,加以防止,使之不能生起;对所要修的善,勤奋修习,使之增长。此心所能克服放纵的心理,使一切世间的与出世间的善事成功并圆满。
28 行舍 何等为舍?谓依止正勤无贪无瞋无痴,与杂染住相违,心平等性、心正直性、心无功用住性为体,不容杂染所依为业。 云何行舍?精进三根令心平等正直无功用住为性,对治掉举静住为业。 即能使心远离掉举等障碍定的状态、寂静安住的心理。此心所是依靠精进、无贪、无瞋、无痴的力量,最初使心舍弃掉举、昏沉等起伏状态,其次使心舍弃思辨分别等状态,最后使心能绝思绝虑、自然而无条件地生起,从而安住寂静状态。
29 不害 何等不害?谓无瞋善根一分心悲愍为体,不损恼为业。 云何不害?于诸有情不为损恼无瞋为性,能对治害悲愍为业。 即对一切众生不作损害的心理。
- 根本烦恼(6)
30 何等为贪?谓三界爱为体,生众苦为业。 云何为贪?于有有具染着为性,能障无贪生苦为业。谓由爱力取蕴生故。 即对三界内的一切存在及其原因生起爱恋执着的心理。
31 何等为瞋?谓于有情苦及苦具心恚为体,不安隐住恶行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瞋?于苦苦具憎恚为性,能障无瞋不安隐性恶行所依为业。谓瞋必令身心热恼起诸恶业,不善性故。 即对各种苦及其原因生起憎恨的心理。
32 何等无明?谓三界无知为体,于诸法中邪决定疑杂生起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痴?于诸理事迷暗为性,能障无痴一切杂染所依为业。谓由无明起疑邪见贪等烦恼随烦恼业,能招后生杂染法故。 即对于一切事和一切理迷惑愚暗的心理。痴就是无明。
33 何等为慢?谓依止萨迦耶见心高举为体,不敬苦生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慢?恃己于他高举为性,能障不慢生苦为业。谓若有慢于德、有德心不谦下,由此生死轮转无穷受诸苦故。此慢差别有七九种,谓于三品我德处生,一切皆通见修所断。圣位我慢既得现行,慢类由斯起亦无失。 即自恃所长、待人傲慢的心理。
34 何等为疑?谓于谛犹豫为体,善品不生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疑?于诸谛理犹豫为性,能障不疑善品为业。 即对各种真理存有疑虑的心理。疑他世作用(指在这一生结束后,还有后世的生命)、疑因、疑果、疑四谛(苦谛、集谛、灭谛、道谛)、疑三宝(佛、法、僧)。
35 不正见 何等萨迦耶见?谓于五取蕴等随观执我及我所,诸忍欲觉观见为体,一切见趣所依为业。
何等边执见?谓于五取蕴等随观执或断或常,诸忍欲觉观见为体,障处中行出离为业。
何等见取,谓于诸见及见所依五取蕴等,随观执为最为胜为上为妙,诸忍欲觉观见为体,执不正见所依为业。
何等戒禁取?谓于诸戒禁及戒禁所依五取蕴等,随观执为清净为解脱为出离,诸忍欲觉观见为体,劳而无果所依为业。
何等邪见?谓谤因谤果、或谤作用、或坏实事、或邪分别,诸忍欲觉观见为体,断善根为业,及不善根坚固所依为业、不善生起为业、善不生起为业。
云何恶见?于诸谛理颠倒推度染慧为性,能障善见招苦为业。谓恶见者多受苦故。此见行相差别有五:一萨迦耶见,谓于五取蕴执我我所,一切见趣所依为业。此见差别有二十句六十五等,分别起摄。二边执见,谓即于彼随执断常,障处中行出离为业。此见差别诸见趣中有执前际四遍常论一分常论,及计后际有想十六,无想俱非各有八论,七断灭论等,分别起摄。三邪见,谓谤因果作用实事,及非四见诸余邪执,如增上缘名义遍故。此见差别诸见趣中有执前际二无因论四,有边等不死矫乱,及计后际五现涅槃,或计自在世主释梵及余物类常恒不易,或计自在等是一切物因,或有横计诸邪解脱,或有妄执非道为道,诸如是等皆邪见摄。四见取,谓于诸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,一切鬪诤所依为业。五戒禁取,谓于随顺诸见戒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,无利勤苦所依为业。 也称恶见,即对各种真理产生的颠倒见解。恶见有五类。
一是萨迦耶见,也称身见,即在五蕴身中执着“我”和“我所”,由此而生起其他各种恶见。
二是边执见,即对“断”、“常”两边的执着,“断”是认为人死后什么都没有了,“常”是认为有一永恒不变的主体(如自我、或灵魂等),流转于生死轮回之间。
三是邪见,即否定因果、否定作用(如不承认善恶行为的作用)、否定事实(如不承认世间有真阿罗汉)等。
四是见取见,即认取各种恶见中的一种,执着其最为优胜,并执着能依靠此见而证得清净的道果。
五是戒禁取见,即对根据各种恶见而受的戒律或奉行的禁忌执着为最优胜,执着能由此而证得清净的道果。因此就产生了各种毫无利益的勤奋刻苦。
- 随烦恼(20)
--- 小随烦恼(10)
36 忿 何等为忿?谓于现前不饶益相,瞋之一分,心怒为体,执杖愤发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忿?依对现前不饶益境愤发为性,能障不忿执杖为业。谓怀忿者多发暴恶身表业故。此即瞋恚一分为体,离瞋无别忿相用故。 指对当前不利的环境愤怒发作的心理。即对当前可见可闻的不顺心的环境(包括他人、他人的见解等),产生愤怒,作出粗暴的行为或语言的反映,或斗殴,或辱骂。
37 何等为恨?谓自此已后,即瞋一分,怀怨不舍为体,不忍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恨?由忿为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,能障不恨热恼为业。谓结恨者不能含忍恒热恼故。此亦瞋恚一分为体,离瞋无别恨相用故。 即怨恨的心理。此心所由忿为先导,心怀怨恨,久久不忘,并因此而产生焦躁烦恼。忿与恨的区别在于:忿是由当前的环境而产生的,恨是藏在心里久久不忘。
38 何等为恼?忿恨居先,瞋之一分,心戾为体,高暴麁言所依为业、生起非福为业、不安隐住为业。 云何为恼?忿恨为先追触暴热佷戾为性,能障不恼䖧螫为业。 即恼怒的心理。此心所由忿和恨为先导,即对先前的愤恨一直不能忘怀,再接触到当前的不顺心环境,心中的愤恨难以克制,便作出狂暴的行为或发出恶毒的言辞。
39 何等为覆?谓于所作罪他正举时,痴之一分,隐藏为体,悔不安住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覆?于自作罪恐失利誉隐藏为性,能障不覆悔恼为业。谓覆罪者后必悔恼,不安隐故。 即隐瞒的心理。指在自己作了罪恶的行为后,唯恐失去名誉和利益,便加以隐瞒。而隐瞒罪行的人,心里往往懊悔烦恼,忐忑不安。此心所既是贪也是痴,即唯恐失去名誉和利益,是贪的表现;而不怕将来会受苦果,是愚痴的表现。
40 何等为诳?谓耽着利养,贪痴一分,诈现不实功德为体,邪命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诳?为获利誉矫现有德诡诈为性,能障不诳邪命为业。 即欺骗的心理。指为了获得名或利,假装有德之士的样子,以此欺骗他人。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生活方式。
41 何等为谄?谓耽着利养,贪痴一分,矫设方便隐实过恶为体,障正教授为业。 云何为谄?为网他故矫设异仪险曲为性,能障不谄教诲为业。 即谄媚他人的心理。指为了蒙蔽他人,设置各种变通方法,以投其所好;或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过失,表现出特殊的威仪,使师友们不能认识他的本义,所以谄使其人不能接受师友的正确教诲。
42 何等为憍?谓或依少年无病长寿之相、或得随一有漏荣利之事,贪之一分,令心悦豫为体,一切烦恼及随烦恼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憍?于自盛事深生染着醉傲为性,能障不憍染依为业。 即骄傲的心理。指对于自己的成功,深深地贪爱执着,陶醉于此,并以此自傲,由此而产生了其他种种不良心理。
43 何等为害?谓瞋之一分,无哀无悲无愍为体,损恼有情为业。 云何为害?于诸有情心无悲愍损恼为性,能障不害逼恼为业。 即损害他人的心理。指对众生没有悲悯之心,所以损害他人。
44 何等为嫉?谓耽着利养不耐他荣,瞋之一分,心妬为体,令心忧戚不安隐住为业。 云何为嫉?徇自名利不耐他荣妬忌为性,能障不嫉忧戚为业。 即嫉妒的心理。指谋求自己的名利,不能容忍别人的荣耀,听到或见到别人的成功时,便心生嫉妒,身心不宁。
45 何等为悭?谓耽着利养于资生具,贪之一分,心悋为体,不舍所依为业。 云何为悭?耽着财法不能慧舍秘悋为性,能障不悭鄙畜为业。 即吝啬的心理。指对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或修行、行事等方法,深深地贪爱,不愿慷慨地施舍,而是秘密地积蓄或保藏。
--- 中随烦恼(2)
46 无惭 何等无惭?谓贪瞋痴分,于诸过恶不自羞为体,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。 云何无惭?不顾自法轻拒贤善为性,能障碍惭生长恶行为业。 即不知羞惭的心理。指没有自尊,也不敬重善法,反而轻视贤者,排斥善法,对错误和罪恶则不感到羞耻,从而生起各种恶行。
47 无愧 何等无愧?谓贪瞋痴分,于诸过恶不羞他为体,一切烦恼及随烦恼助伴为业。 云何无愧?不顾世间崇重暴恶为性,能障碍愧生长恶行为业。 即不知羞愧的心理。指对于世间的道德、法律、舆论等,毫无顾忌,崇拜凶暴之人,倚重恶法,对错误和罪恶不感到羞耻,从而生起各种恶行。
--- 大随烦恼(8)
48 不信 何等不信?谓愚痴分,于诸善法心不忍可、心不清净、心不希望为体,懈怠所依为业。 云何不信?于实德能不忍乐欲心秽为性,能障净信惰依为业。谓不信者多懈怠故,不信三相,翻信应知。 即不能产生信仰和信心的心理,尤其指对佛教道理不能生信。即对真实道理、三宝功德、能证佛道,不能深信不疑,不能乐于求证,污染其他心和心所。对修行来说,不信能进而产生懈怠。
49 懈怠 何等懈怠?谓愚痴分,依着睡眠倚卧为乐、心不策励为体,障修方便善品为业。 云何懈怠?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性,能障精进增染为业。 即懒情松懈的心理。指对应修的善法,懒于修习;对应断的恶事,懒于断除,从而滋长了不良的心理。
50 放逸 何等放逸?谓依懈怠及贪瞋痴不修善法,于有漏法心不防护为体,增恶损善所依为业。 云何放逸?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,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。谓由懈怠及贪瞋痴,不能防修染净品法,总名放逸,非别有体。 即放纵、放任的心理。指对不善的事不能防止,对善事不能加紧修习,由此增长了恶法,而减损了善法。
51 昏沉 何等惛沈?谓愚痴分,心无堪任为体,障毘钵舍那为业。 云何惛沈?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,能障轻安毘钵舍那为业。 即昏昧沉重的心理。由于其本性是昏昧沉重,此心所也使共同生起的其他心与心所都不能胜任其功能。此心所能障碍轻安的生起,能障碍观的修习。
52 掉举 何等掉举?谓贪欲分,随念净相心不寂静为体,障奢摩他为业。 云何掉举?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,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。 即不能寂静的心理。由于其本性是不能寂静,此心所也扰乱了共同生起的其他心与心所,使它们都不能保持寂静。所以,此心所能障碍定的修习。
53 失念 何等忘念?谓诸烦恼相应念为体,散乱所依为业。 云何失念?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,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。谓失念者,心散乱故。 也称忘念,即对被认识对象不能清楚地记忆的心理。失念的原因在于愚痴。在修行中,失念能生起散乱。
54 不正知 何等不正知?谓诸烦恼相应慧为体,由此慧故起不正知身语心行,毁所依为业。 云何不正知?于所观境谬解为性,能障正知毁犯为业。谓不正知者,多所毁犯故。 即对于被认识对象得出错误的、歪曲的认识。不正知往往会引发恶性的身业(行为)和语业(言辞),从而毁戒和犯戒。
55 散乱 何等散乱,谓贪瞋痴分,心流散为体。 云何散乱?于诸所缘令心流荡为性,能障正定恶慧所依为业。谓散乱者,发恶慧故。 即心在认取对象时处于流散杂乱、躁动纷扰的状态,使同时生起的心和心所也处于散乱状态,不能安住于认识对象上,所以能障碍定,并引发恶慧。
- 不定烦恼(4)
56 恶作 何等恶作?谓依乐作不乐作、应作不应作,是愚痴分,心追悔为体,或善或不善或无记、或时或非时、或应尔或不应尔,能障心住为业。 悔谓恶作,恶所作业追悔为性,障止为业。 也称恶作,即厌恶先前所做的事而追悔的心理。此外,追悔先前不做某事,也属悔心所。
57 睡眠 何等睡眠?谓依睡眠因缘,是愚痴分,心略为体,或善或不善或无记、或时或非时、或应尔或不应尔,越失可作所依为业。 眠谓睡眠,令身不自在昧略为性,障观为业。 即睡眠、瞌睡中的心理状态,此类状态使身体不能自由活动,心变得极为迟钝。
58 何等为寻?谓或依思或依慧寻求意言,令心麁转为体。 寻谓寻求,令心怱遽于意言境麁转为性; 寻心所只是作浅层次的粗略的判断和推理。
59 何等为伺?谓或依思或依慧伺察意言,令心细转为体。 伺谓伺察,令心怱遽于意言境细转为性 伺心所能作深层次的细微的判断和推理。
色法(11)
60 何等眼根?谓四大种所造眼识所依清净色。 眼根,〔即视觉机制。〕
61 何等耳根?谓四大种所造耳识所依清净色。 耳根,〔即听觉机制。〕
62 何等鼻根?谓四大种所造鼻识所依清净色。 鼻根,〔即嗅觉机制。〕
63 何等舌根?谓四大种所造舌识所依清净色。 舌根,〔即味觉机制。〕
64 何等身根?谓四大种所造身识所依清净色。 身根,〔即触觉机制。〕
65 何等为色?谓四大种所造眼根所行义,谓青、黄、赤、白、长、短、方、圆、麁、细、高、下、正、不正、光、影、明、暗、云、烟、尘、雾、逈色、表色、空一显色。此复三种,谓妙、不妙、俱相违色。 色境,〔即颜色等一切视觉对象。〕有显色、形色、表色三类。
显色是指物体的颜色和亮度等视觉对象,为大小乘共同认可的有十二种,即青、黄、赤、白四种基本色,加上云、烟、尘、雾、影、光(日光)、明(月、星、电等光)、暗八种。
形色指物体的形状等视觉对象,是依据显色积聚后呈现出不同状态而建立的,一般说有十种,即长、短、方、圆、粗、细、高、下、正、不正。
表色指众生的动作形态等视觉对象,有八种,即行、住、坐、卧、取、舍、屈、伸。
66 何等为声?谓四大种所造耳根所取义,或可意、或不可意、或俱相违,或执受大种为因、或不执受大种为因、或俱大种为因,或世所极成、或成所引、或遍计所起,或圣言所摄、或非圣言所摄。 声境,〔即声音等一切听觉对象。〕据《对法论》,有十一种声。
67 何等为香?谓四大种所造鼻根所取义,谓好香、恶香、平等香、俱生香、和合香、变异香。 香境,〔即气味等一切嗅觉对象。〕据《对法论》,有六种香。
68 何等为味?谓四大种所造舌根所取义,谓苦、酢、甘、辛、醎、淡,或可意、或不可意、或俱相违、或俱生,或和合,或变异。 味境,〔即味道等一切味觉对象。〕据《对法论》,有十二种味,即苦、醋(酸)、甘(甜)、辛(辣)、咸、淡、可意、不可意、俱相违、俱生、和合、变异。
69 何等所触一分?谓四大种所造身根所取义,谓滑性、澁性、轻性、重性、软性、缓、急、冷、饥、渴、饱、力、劣、闷、痒、黏、病、老、死、疲、息、勇。 触境,〔即身体直接接触到的一切触觉对象。〕据《对法论》,有二十二种触,即滑、湿、轻、重、软、暖(《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》为“缓”,指放松的感觉)、急(指紧张的感觉)、冷、饥、渴、饱、力(精力充沛的感觉)、劣(精力衰竭的感觉)、闷、痒、粘、病、老、死、疲、怠、勇(精力恢复的感觉)。上述“触”中包含了皮肤感觉、肌肉感觉、脏腑感觉等。
70 法处所摄色 何等法处所摄色?有五种应知,谓极略色、极逈色、受所引色、遍计所起、色定自在所生色。 包括极略色、极迥色、受所引色(无表色)、遍计所起色、自在所生色五种。
心不相应行法(24)
71 何等为得?谓于善不善无记法若增若减,假立获得成就。 就是获得,或是形成、成就。按唯识学的说法,得是假法。即事物的形成,本有其因和缘。在由因和缘形成事物后,也可假说“得但并不是真有“得”这样一种存在或这样一种力量,使事物形成。
72 命根 何等命根?谓于众同分先业所引,住时决定,假立命根。 就是众生的寿命。众生由前世的业熏成这一期生命的第八识的种子,由此识种引生现行的身心,而此身心存在时限是确定的,就将这识种子保持身心存在时限的功能,假立为命根。
73 众同分 何等众同分?谓如是如是有情,于种种类自体相似,假立众同分。 六道各类众生的共性。这众同分是依据同类众生的身心相似处而假立,如人与人的身心有相似性,每一类动物相互之间身心也有相似性,等等。
74 异生性 何等异生性?谓于圣法不得,假立异生性。 即凡夫性。凡夫称异生,即异类众生,因为三界六道众生类别各异,而异类众生妄执种种异见而受各种生死。圣者称同生,因为圣者同证无漏智而得生。
75 无想定 何等无想定?谓已离遍净欲、未离上欲,出离想作意为先故,于不恒行心心所灭,假立无想定。 这是外道所入的无心定。有类外道,认为想是生死的根源,将想灭尽,就可得涅槃,于是产生厌恶想的心理,作无想的修习,这样逐渐进入此定。此定不但将想心所消灭,也将前六识及其相应心所也都消灭,所以也是一种无心定。此定属四禅的广果天,性质属有漏,只是外道所修的法门。
76 灭尽定 何等灭尽定?谓已离无所有处欲,超过有顶,暂息想作意为先故,于不恒行诸心心所及恒行一分心心所灭,假立灭尽定。 这是圣者所入的无心定,能得此定的有:声闻乘中第三果位以上(声闻乘有四果位,一是预流,二是一来,三是不还,四是阿罗汉)的圣者、独觉、八地以上菩萨和如来。此定所灭的是前六识与污染的第七识以及它们的相应心所。
77 无想报 何等无想异熟?谓已生无想有情天中,于不恒行心心所灭,假立无想异熟。 也称无想天,无想异熟。此无想天在色界四禅中,是修习无想定者所得的果报。在最初生此天时,转识暂时现行生起,其后由于前世所修习的无心定的力量,使其异熟第六识活动消失,进入无心位,五百劫中,前六识及其心所不生起现行活动。最后,当无想报受尽,前六识及其心所活动又产生,然后命终,转生下界。
78 名身 何等名身?谓于诸法自性增言,假立名身。 “名”指名称、名词,能诠释事物的自身性质。“句”是句子,能表明事物的差异、区别。“文”指字母、文字(当时主要指梵文字母),是构成名词和句子的基础。“身”的含义是聚集,二个名以上的称为“名身”,二个句以上的称为“句身”,二个字以上的称为“文身”。
79 句身 何等句身?谓于诸法差别增言,假立句身。 “句”是句子,能表明事物的差异、区别。
80 文身 何等文身?谓于彼二所依诸字,假立文身。 “文”指字母、文字(当时主要指梵文字母),是构成名词和句子的基础。
81 何等为生?谓于众同分诸行本无今有,假立为生。 可用以说明众生的身心变化,也可用以说明一切事物的变化。以众生的身心变化为例,众生的身心本无今有,即产生、形成,称为“生”。众生的身心暂停而无变坏,即处于相对稳定期,称为“住众生的身心连续变异衰败,称为“老众生身心连续变坏,称为“无常”。
82 何等为住?谓于众同分诸行相续不变坏,假立为住。
83 何等为老?谓于众同分诸行相续变异,假立为老。
84 无常 何等无常?谓于众同分诸行相续变坏,假立无常。
85 流转 何等流转?谓于因果相续不断,假立流转。 指前因后果连续不断。
86 定异 何等定异?谓于因果种种差别,假立定异。 指不同的因产生不同的果,因果类型有种种差别。
87 相应 何等相应?谓于因果相称,假立相应。 指因果相称,互相顺应。
88 势速 何等势速?谓于因果迅疾流转,假立势速。 指因果的飞速流转。
89 次第 何等次第?谓于因果一一流转,假立次第。 指因果相生有一定的顺序,如业力强的先生,业力弱的后生,没有同一时间有二果同时生起的情况。
90 何等为时?谓于因果相续流转,假立为时。 即时间,由因果相续而假立过去、现在、未来。
91 何等为方?谓于东西南北四维上下因果差别,假立为方。 即方位、空间,由物质现象的因果相续,而有东南西北上下的差别。非物质现象则无"方''的含义。
92 何等为数?谓于诸行一一差别,假立为数。 即数目,指一切事物有数量上的差别。
93 和合性 何等和合?谓于因果众缘集会,假立和合。 指各种条件的聚集会合,所谓众缘和合,方能形成一切事物。
94 不和合性 (注:《集论》无此定义) 指形成各种事物的条件不能聚集会合。
无为法(6)
95 虚空 何等虚空?谓无色性,容受一切所作业故。 虚空无为是真如的表现,真如是显现空无的真理,真理寂灭,脱离各种障碍,犹如虚空。以比喻得名,称虚空无为。
96 择灭 何等择灭?谓是灭是离系。 “择”是简择,即判断、选择。“灭”是断障。“择灭无为''就是由无漏智熹的力量,断灭一切烦恼,证得真如。
97 非择灭 何等非择灭?谓是灭非离系。 有二种非择灭无为:一是并非由智慧力量的判断选择,而是因为诸法本性清净所显的寂灭。二是缺缘不生所显的真如,这是指一切有为事物本是因缘和合而生,如果所需的缘已不存在,未来的事物就不能生起,从而使真如显现。
98 不动 何等不动?谓已离遍净欲、未离上欲,苦乐灭。 色界四禅以上,苦受和乐受都消失。苦乐受的性质是动转,脱离了苦乐受的动转性所显的真如,就是不动无为。
99 想受灭 何等想受灭?谓已离无所有处欲,超过有顶,暂息想作意为先故,诸不恒行心心所灭,及恒行一分心心所灭。 灭尽定中,前六识及其相应心所,还有污染的第七识及其相应心所,都已制伏断灭,只是其中的想心所和受心所的作用显着,所以该定称想受灭。由想受灭所显的真如,称为想受灭无为。
100 真如 谓善法真如、不善法真如、无记法真如。何等善法真如?谓无我性,亦名空性、无相、实际、胜义、法界。何故真如说名真如?谓彼自性无变异故。何故真如名无我性?离二我故。何故真如名为空性?一切杂染所不行故。何故真如名为无相?以一切相皆寂静故。何故真如名为实际?以无颠倒所缘性故。何故真如名为胜义?最胜圣智所行处故。何故真如名为法界?一切声闻独觉诸佛妙法所依相故。如善法真如,当知不善法真如、无记法真如亦尔。 真如是一切事物的真实本性,“真”即真实;“如”即如常,也就是始终不变的本性。真如无为是前五种无为的所依,前五种无为是真如无为的不同表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