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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解和对照: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和七十五法(总结篇)

七十五法和基础

这篇文章假设你已经了解了什么是七十五法,以及七十五法都有哪些分类和心所下的子分类,并且应该了解下这七十五法具体的内容。如果你对此不太了解,那么也可以先阅读下我之前的文章 —— 《五位七十五法(基础部分)》

最少的要求,也应该是在看到下面这张图后,能够理解其中的大部分内容。 俱舍七十五法

五蕴和七十五法的对照

什么是五蕴?即是色蕴、受蕴、想蕴、行蕴,识蕴。

七十五法和五蕴的对照如下图表。

七十五法和五蕴的对照表

如表所示:

  • 五蕴中的色蕴,完全对照七十五法中的色法,包括里面的全部内容:五根、五境和无表色。
  • 五蕴中的受蕴,仅仅对应受心所,属于心所法中的大地法。
  • 五蕴中的想蕴,仅仅对应想心所,属于心所法中的大地法。
  • 五蕴中的行蕴,对应了心所中的其他心所,除去受心所和想心所之外的44个心所(大地法剩下的8个,大地善法10个,大烦恼地法6个,大不善地法2个,小烦恼地法10个,不定地法8个)。以及14个不相应行法。
  • 五蕴中的识蕴,则对应七十五法中的心王,心法中的心王。图中为了对照的方便,把识蕴的顺序提前到了第二位。在学习和记忆这些佛法术语的时候,是需要记住它们的顺序的。正常的顺序里面,识蕴在最后一个。

为什么无为法不是蕴?

七十五法中的3个无为法,没有对应的蕴,不属于五蕴的范畴。因为“蕴”都是有为法。“蕴”本身的意思就是积集,聚集的意思,可以聚少成多。而无为法如虚空,是无相的,不会增加也不会减少(不增不减),当然就无法用“聚积”来形容了。

《大毗婆沙论》中通过详细地对比蕴和无为法的区别,说明了无为法不是蕴。这些对比其实都是有为法和无为法的对比。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看。

为什么五蕴是“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”这个顺序呢?

回答:它们是从粗到细逐个说的。《俱舍论颂疏讲记》中举了一个做饭的例子,原文如下:

色蕴如器,如世间器,饮食所依;色亦如是,受所依故。受类饮食, 如世间食,有损有益;受亦如是,乐受益人,苦受便损。想同助味,如世 盐醋,助生食味;想亦如是,起怨想时,生苦受味,起亲想时,生乐受味。 行似厨人,由行蕴中,有业烦恼,能感异熟;如世厨人,造得饮食。识喻 食者,受果报故。故随器等,立蕴次第。

在例子中,是这样比喻的:

  • 色蕴 —— 厨房和厨具,没有这些,就无法做饭了。
  • 受蕴 —— 食材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做饭必须要有食材。
  • 想蕴 —— 调料品,如盐和醋。
  • 行蕴 —— 大厨,把食材加工成饭菜。
  • 识蕴 —— 食客,吃饭的人。

为什么把受心所、想心所列为受蕴、想蕴?

为什么在46个心所中单独把受心所、想心所列为受蕴、想蕴?而其他的44个心所都归纳在行蕴中呢?

《俱舍论颂疏讲记》中的原文解释如下:

即由如是诸次第因,离行别立受想二蕴。谓受与想,于诸行 中,相粗,生染,类食同助,二界中强,故别立蕴。

大意是说,在所有的行蕴当中(心所和不相应行),受和想,它们是最粗的(色蕴已经单独成立为色蕴了),而且,它们能够引生污染的心所,乐的就贪,苦的就嗔。在上面做饭的比喻中,一个是食材,一个调料品。如果没有这两个,那么只有厨房和大厨,也无法做出饭菜来给食客吃了。而二界是指色界中受蕴强烈,无色界中想蕴强烈。

因此,受和想,它们两个非常关键,因此把它们单独成立为受蕴和想蕴。

十二处和七十五法的对照

什么是十二处?那就是:

  • 六根:眼处、耳处、鼻处、舌处、身处、意处
  • 六尘:色处、声处、香处、味处、触处、法处。

下图就是七十五法和十二处的对比。

七十五法和十二处的对比

从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两者的对比关系,以下略作说明。

  • 前五处(眼处、耳处、鼻处、舌处、身处):对应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根。图中淡蓝色的第一行。
  • 色处、声处、香处、味处、触处:对应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尘(五境)。图中淡蓝色的第二行。
  • 意处:或叫意根。对应七十五法中的心法,或说心王。图中的淡绿色部分。
  • 法处:包括的内容比较多,分别包括七十五法中的4个种类,共64个法。图中的淡橙色部分。
    • 色法中的无表色。
    • 全部的心所法,包括所有的46心所。
    • 全部的不相应行法,包括所有的14个法。
    • 全部的无为法,包括3个无为法。

因为法处包括的内容较多,不再重复了,请有兴趣的朋友在这里查看它们的解释 —— 《五位七十五法(基础部分)》

十八界和七十五法的对照

什么是十八界?分别是:

  • 六根:眼界、耳界、鼻界、舌界、身界、意界
  • 六尘:色界、声界、香界、味界、触界、法界
  • 六识:眼识界、耳识界、鼻识界、舌识界、身识界、意识界

下图就是七十五法和十八界的对比。

七十五法和十八界的对比

从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两者的对比关系,以下略作说明。

  • 前五界(眼界、耳界、鼻界、舌界、身界):对应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根。图中淡蓝色的第一行。
  • 色界、声界、香界、味界、触界:对应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尘(五境)。图中淡蓝色的第二行。
  • 意界:或叫意根。对应七十五法中的心法,或说心王。图中的淡绿色部分。
  • 六识界(眼识界、耳识界、鼻识界、舌识界、身识界、意识界):也对应七十五法中的心法,或说心王。图中的淡绿色部分。
  • 法界:包括的内容比较多,分别包括七十五法中的4个种类,共64个法。图中的淡橙色部分。
    • 色法中的无表色。
    • 全部的心所法,包括所有的46心所。
    • 全部的不相应行法,包括所有的14个法。
    • 全部的无为法,包括3个无为法。

因为法界包括的内容较多,不再重复了,请有兴趣的朋友在这里查看它们的解释 —— 《五位七十五法(基础部分)》

意界(意根)和意识界

意界,也叫意根。意根和意识界的关系是什么呢?根据智敏上师在《俱舍论颂疏讲记》的解释说,意识是了别法尘的。包括一般所说的概念,观念、想法,念头等等。

意识了别之后的下一个刹那,就变成了意根。这样意识就可以继续了别下一个刹那的法尘了。

这和《百法》是不同的,在百法中,第七识是第六识的根。而在俱舍七十五法的介绍中,前一刹那的意识是当前意识的意根。

如何看待两者的不同? —— 把这当个知识点就行,别说对于一般人了,就是阿罗汉,如果不是听佛说法,也不会知道第七识和第八识的存在。换句话说,就是阿罗汉,如果不是听佛说法,也无法区分第六意识的根是哪个,是第七识还是前一刹那的意识。既然如此,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,把这当个知识点记住就行。

心、意、识

前面提到,意根和六识,都是对应七十五法中的心王。心王在七十五法中反而只有一个法。而心王在十八界中,反而有7个法(意界和六识界)。

这里的意界,也叫意根。先梳理下心、意、识的关系。从前面介绍七十五法的文章中摘录如下:

在小乘(声闻乘)里面,以及俱舍论里面,心、意、识三者经常可以通用、互通,因为它们的“体”都“心”。当然,严格的地方,也还是会区分使用的。当区别使用的时候,就是强调了它们某个特性的意思。

  • 用“心”的时候,强调“集起”的功能,或心、意、识三者的综合功能。
  • 用“意”的时候,强调“思量”的功能,“思”就是思考的意思,“量”就是计量、测量、打量的意思。
  • 用“识”的时候,强调“了别”的功能。

再补充下 —— 六识:即是从六根的角度把“识”再细分了一下,便形成了六识,用来区分“识”在六尘下的作用。从这里来说,十八界在“心”上的分类,比七十五法还更细致了。

不过,如果对应《百法》,就没有这个问题了,因为百法里面,心王下面是包括八个识的。这样十八界的六识,就可以和八识中的前六识一一对应了。

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的对照

在俱舍中,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合起来也叫三科。这三者也是佛学中基础的基础,应该对它们有充分的认识才能更好地深入佛法。以下是三者的对照关系:

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的对照

从五蕴对照十二处和十八界

  • 色蕴:在五蕴中只是一个蕴,但是内涵丰富。分别对照:
    • 十二处中的十处,即是前五根和前五尘。
    • 十八界中的十界,也是前五根和前五尘。
    • 有个例外:无表色,它对照十二处中的法处,十八界中的法界。这样分类的原因是,它无见无对,无见是不可见,无对是无法感知。按照现代科学的话说,无对就是无法用仪器进行测量。
  • 受蕴、想蕴、行蕴:
    • 分别对照十二处中的法处的一部分。
    • 分别对照十八界中的法界的一部分。
  • 识蕴:
    • 对照十二处中的意处(也叫意根)。
    • 对照十八界中的意界(即意根)和六识。在十八界中,识的分类最细致,甚至比七十五法还细致。因为在七十五法中,也只有心王一法。

从十二处对照五蕴和十八界

  • 前五根处 —— 眼处、耳处、鼻处、舌处、身处
    • 对应五蕴中色蕴中的一部分
    • 分别十八界中的眼界、耳界、鼻界、舌界、身界
  • 前五尘处 —— 色处、声处、香处、味处、触处
    • 对应五蕴中色蕴中的一部分
    • 分别十八界中的色界、声界、香界、味界、触界
  • 法处:
    • 对应五蕴中的受蕴、想蕴、行蕴和五蕴中的无表色
    • 对应十八界中的法界
  • 意处(即意根):
    • 对应五蕴中的识蕴
    • 对应十八界中的意处

从十八界对照五蕴和十二处

  • 前五根界 —— 眼界、耳界、鼻界、舌界、身界
    • 对应五蕴中色蕴中的一部分
    • 分别十二处中的眼处、耳处、鼻处、舌处、身处
  • 前五尘界 —— 色界、声界、香界、味界、触界
    • 对应五蕴中色蕴中的一部分
    • 分别十二处中的色处、声处、香处、味处、触处
  • 法界:
    • 对应五蕴中的受蕴、想蕴、行蕴和五蕴中的无表色
    • 对应十二处中的法处
  • 六识:
    • 对应五蕴中的识蕴
    • 对应十二界中的意处(即意根)

无为法

在七十五法中,无为法有三个:虚空无为,择灭无为,非择灭无为。无为法的情况在三科中有点特殊,略作补充。

  • 五蕴中不包含(不摄)无为法。因为有为法才能聚集,才是蕴。无为法无形无色、无生无灭也就无法聚集了。所以,五蕴中不包含无为法。
  • 十二处中的法处,十八界的中法界,除了对应五蕴中的色蕴中的无表色和受、想、行蕴之外,还包括无为法。

参考材料

  • 《俱舍论》
  • 《成唯识论》
  • 智敏上师《俱舍论颂疏讲记》
  • 林国良教授《成唯识论直解》
  • 佛光大辞典 (慈怡法师主编) 七十五法
  • 为什么要学习法相?—— 佛学中的理科和文科

综上,通过使用七十五法对照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,以及五蕴、十二处、十八界的相互对照,希望以此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些佛学中的基础概念。

阿弥陀佛。
愚夫合十。

写于 June 15, 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