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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解和對照: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和七十五法(總結篇)

七十五法和基礎

這篇文章假設你已經瞭解了什麼是七十五法,以及七十五法都有哪些分類和心所下的子分類,並且應該瞭解下這七十五法具體的內容。如果你對此不太瞭解,那麼也可以先閱讀下我之前的文章 —— 《五位七十五法(基礎部分)》

最少的要求,也應該是在看到下面這張圖後,能夠理解其中的大部分內容。 俱舍七十五法

五蘊和七十五法的對照

什麼是五蘊?即是色蘊、受蘊、想蘊、行蘊,識蘊。

七十五法和五蘊的對照如下圖表。

七十五法和五蘊的對照表

如表所示:

  • 五蘊中的色蘊,完全對照七十五法中的色法,包括裡面的全部內容:五根、五境和無表色。
  • 五蘊中的受蘊,僅僅對應受心所,屬於心所法中的大地法。
  • 五蘊中的想蘊,僅僅對應想心所,屬於心所法中的大地法。
  • 五蘊中的行蘊,對應了心所中的其他心所,除去受心所和想心所之外的44個心所(大地法剩下的8個,大地善法10個,大煩惱地法6個,大不善地法2個,小煩惱地法10個,不定地法8個)。以及14個不相應行法。
  • 五蘊中的識蘊,則對應七十五法中的心王,心法中的心王。圖中為了對照的方便,把識蘊的順序提前到了第二位。在學習和記憶這些佛法術語的時候,是需要記住它們的順序的。正常的順序裡面,識蘊在最後一個。

為什麼無為法不是蘊?

七十五法中的3個無為法,沒有對應的蘊,不屬於五蘊的範疇。因為“蘊”都是有為法。“蘊”本身的意思就是積集,聚集的意思,可以聚少成多。而無為法如虛空,是無相的,不會增加也不會減少(不增不減),當然就無法用“聚積”來形容了。

《大毗婆沙論》中通過詳細地對比蘊和無為法的區別,說明了無為法不是蘊。這些對比其實都是有為法和無為法的對比。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看。

為什麼五蘊是“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”這個順序呢?

回答:它們是從粗到細逐個說的。《俱舍論頌疏講記》中舉了一個做飯的例子,原文如下:

色蘊如器,如世間器,飲食所依;色亦如是,受所依故。受類飲食, 如世間食,有損有益;受亦如是,樂受益人,苦受便損。想同助味,如世 鹽醋,助生食味;想亦如是,起怨想時,生苦受味,起親想時,生樂受味。 行似廚人,由行蘊中,有業煩惱,能感異熟;如世廚人,造得飲食。識喻 食者,受果報故。故隨器等,立蘊次第。

在例子中,是這樣比喻的:

  • 色蘊 —— 廚房和廚具,沒有這些,就無法做飯了。
  • 受蘊 —— 食材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,做飯必須要有食材。
  • 想蘊 —— 調料品,如鹽和醋。
  • 行蘊 —— 大廚,把食材加工成飯菜。
  • 識蘊 —— 食客,吃飯的人。

為什麼把受心所、想心所列為受蘊、想蘊?

為什麼在46個心所中單獨把受心所、想心所列為受蘊、想蘊?而其他的44個心所都歸納在行蘊中呢?

《俱舍論頌疏講記》中的原文解釋如下:

即由如是諸次第因,離行別立受想二蘊。謂受與想,於諸行 中,相粗,生染,類食同助,二界中強,故別立蘊。

大意是說,在所有的行蘊當中(心所和不相應行),受和想,它們是最粗的(色蘊已經單獨成立為色蘊了),而且,它們能夠引生汙染的心所,樂的就貪,苦的就嗔。在上面做飯的比喻中,一個是食材,一個調料品。如果沒有這兩個,那麼只有廚房和大廚,也無法做出飯菜來給食客吃了。而二界是指色界中受蘊強烈,無色界中想蘊強烈。

因此,受和想,它們兩個非常關鍵,因此把它們單獨成立為受蘊和想蘊。

十二處和七十五法的對照

什麼是十二處?那就是:

  • 六根:眼處、耳處、鼻處、舌處、身處、意處
  • 六塵:色處、聲處、香處、味處、觸處、法處。

下圖就是七十五法和十二處的對比。

七十五法和十二處的對比

從圖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兩者的對比關係,以下略作說明。

  • 前五處(眼處、耳處、鼻處、舌處、身處):對應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根。圖中淡藍色的第一行。
  • 色處、聲處、香處、味處、觸處:對應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塵(五境)。圖中淡藍色的第二行。
  • 意處:或叫意根。對應七十五法中的心法,或說心王。圖中的淡綠色部分。
  • 法處:包括的內容比較多,分別包括七十五法中的4個種類,共64個法。圖中的淡橙色部分。
    • 色法中的無表色。
    • 全部的心所法,包括所有的46心所。
    • 全部的不相應行法,包括所有的14個法。
    • 全部的無為法,包括3個無為法。

因為法處包括的內容較多,不再重複了,請有興趣的朋友在這裡查看它們的解釋 —— 《五位七十五法(基礎部分)》

十八界和七十五法的對照

什麼是十八界?分別是:

  • 六根:眼界、耳界、鼻界、舌界、身界、意界
  • 六塵:色界、聲界、香界、味界、觸界、法界
  • 六識:眼識界、耳識界、鼻識界、舌識界、身識界、意識界

下圖就是七十五法和十八界的對比。

七十五法和十八界的對比

從圖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兩者的對比關係,以下略作說明。

  • 前五界(眼界、耳界、鼻界、舌界、身界):對應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根。圖中淡藍色的第一行。
  • 色界、聲界、香界、味界、觸界:對應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塵(五境)。圖中淡藍色的第二行。
  • 意界:或叫意根。對應七十五法中的心法,或說心王。圖中的淡綠色部分。
  • 六識界(眼識界、耳識界、鼻識界、舌識界、身識界、意識界):也對應七十五法中的心法,或說心王。圖中的淡綠色部分。
  • 法界:包括的內容比較多,分別包括七十五法中的4個種類,共64個法。圖中的淡橙色部分。
    • 色法中的無表色。
    • 全部的心所法,包括所有的46心所。
    • 全部的不相應行法,包括所有的14個法。
    • 全部的無為法,包括3個無為法。

因為法界包括的內容較多,不再重複了,請有興趣的朋友在這裡查看它們的解釋 —— 《五位七十五法(基礎部分)》

意界(意根)和意識界

意界,也叫意根。意根和意識界的關係是什麼呢?根據智敏上師在《俱舍論頌疏講記》的解釋說,意識是了別法塵的。包括一般所說的概念,觀念、想法,念頭等等。

意識了別之後的下一個剎那,就變成了意根。這樣意識就可以繼續了別下一個剎那的法塵了。

這和《百法》是不同的,在百法中,第七識是第六識的根。而在俱舍七十五法的介紹中,前一剎那的意識是當前意識的意根。

如何看待兩者的不同? —— 把這當個知識點就行,別說對於一般人了,就是阿羅漢,如果不是聽佛說法,也不會知道第七識和第八識的存在。換句話說,就是阿羅漢,如果不是聽佛說法,也無法區分第六意識的根是哪個,是第七識還是前一剎那的意識。既然如此,對於我們普通人來說,把這當個知識點記住就行。

心、意、識

前面提到,意根和六識,都是對應七十五法中的心王。心王在七十五法中反而只有一個法。而心王在十八界中,反而有7個法(意界和六識界)。

這裡的意界,也叫意根。先梳理下心、意、識的關係。從前面介紹七十五法的文章中摘錄如下:

在小乘(聲聞乘)裡面,以及俱舍論裡面,心、意、識三者經常可以通用、互通,因為它們的“體”都“心”。當然,嚴格的地方,也還是會區分使用的。當區別使用的時候,就是強調了它們某個特性的意思。

  • 用“心”的時候,強調“集起”的功能,或心、意、識三者的綜合功能。
  • 用“意”的時候,強調“思量”的功能,“思”就是思考的意思,“量”就是計量、測量、打量的意思。
  • 用“識”的時候,強調“了別”的功能。

再補充下 —— 六識:即是從六根的角度把“識”再細分了一下,便形成了六識,用來區分“識”在六塵下的作用。從這裡來說,十八界在“心”上的分類,比七十五法還更細緻了。

不過,如果對應《百法》,就沒有這個問題了,因為百法裡面,心王下面是包括八個識的。這樣十八界的六識,就可以和八識中的前六識一一對應了。

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的對照

在俱舍中,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合起來也叫三科。這三者也是佛學中基礎的基礎,應該對它們有充分的認識才能更好地深入佛法。以下是三者的對照關係:

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的對照

從五蘊對照十二處和十八界

  • 色蘊:在五蘊中只是一個蘊,但是內涵豐富。分別對照:
    • 十二處中的十處,即是前五根和前五塵。
    • 十八界中的十界,也是前五根和前五塵。
    • 有個例外:無表色,它對照十二處中的法處,十八界中的法界。這樣分類的原因是,它無見無對,無見是不可見,無對是無法感知。按照現代科學的話說,無對就是無法用儀器進行測量。
  • 受蘊、想蘊、行蘊:
    • 分別對照十二處中的法處的一部分。
    • 分別對照十八界中的法界的一部分。
  • 識蘊:
    • 對照十二處中的意處(也叫意根)。
    • 對照十八界中的意界(即意根)和六識。在十八界中,識的分類最細緻,甚至比七十五法還細緻。因為在七十五法中,也只有心王一法。

從十二處對照五蘊和十八界

  • 前五根處 —— 眼處、耳處、鼻處、舌處、身處
    • 對應五蘊中色蘊中的一部分
    • 分別十八界中的眼界、耳界、鼻界、舌界、身界
  • 前五塵處 —— 色處、聲處、香處、味處、觸處
    • 對應五蘊中色蘊中的一部分
    • 分別十八界中的色界、聲界、香界、味界、觸界
  • 法處:
    • 對應五蘊中的受蘊、想蘊、行蘊和五蘊中的無表色
    • 對應十八界中的法界
  • 意處(即意根):
    • 對應五蘊中的識蘊
    • 對應十八界中的意處

從十八界對照五蘊和十二處

  • 前五根界 —— 眼界、耳界、鼻界、舌界、身界
    • 對應五蘊中色蘊中的一部分
    • 分別十二處中的眼處、耳處、鼻處、舌處、身處
  • 前五塵界 —— 色界、聲界、香界、味界、觸界
    • 對應五蘊中色蘊中的一部分
    • 分別十二處中的色處、聲處、香處、味處、觸處
  • 法界:
    • 對應五蘊中的受蘊、想蘊、行蘊和五蘊中的無表色
    • 對應十二處中的法處
  • 六識:
    • 對應五蘊中的識蘊
    • 對應十二界中的意處(即意根)

無為法

在七十五法中,無為法有三個:虛空無為,擇滅無為,非擇滅無為。無為法的情況在三科中有點特殊,略作補充。

  • 五蘊中不包含(不攝)無為法。因為有為法才能聚集,才是蘊。無為法無形無色、無生無滅也就無法聚集了。所以,五蘊中不包含無為法。
  • 十二處中的法處,十八界的中法界,除了對應五蘊中的色蘊中的無表色和受、想、行蘊之外,還包括無為法。

參考材料

  • 《俱舍論》
  • 《成唯識論》
  • 智敏上師《俱舍論頌疏講記》
  • 林國良教授《成唯識論直解》
  • 佛光大辭典 (慈怡法師主編) 七十五法
  • 為什麼要學習法相?—— 佛學中的理科和文科

綜上,通過使用七十五法對照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,以及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的相互對照,希望以此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這些佛學中的基礎概念。

阿彌陀佛。
愚夫合十。

写于 June 15, 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