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解十二处 | 七十五法和十二处的对照

七十五法是前提条件

这篇文章假设你已经了解了什么是七十五法,以及七十五法都有哪些分类和心所下的子分类,并且应该了解下这七十五法具体的内容。如果你对此不太了解,那么也可以先阅读下我之前的文章 —— 《五位七十五法(基础部分)》

最少的要求,也应该是在看到下面这张图后,能够理解其中的大部分内容。 俱舍七十五法

十二处

什么是十二处?那就是眼处、耳处、鼻处、舌处、身处、意处、色处、声处、香处、味处、触处、法处。

前面五个比较简单,它们是:眼处、耳处、鼻处、舌处、身处。分别对应我们非常熟悉的五根。

  • 眼处,即眼根:视觉机制,包括眼球(器官)和视觉神经系统。
  • 耳处,即耳根:听觉机制,包括耳朵(器官)和听觉神经系统。
  • 鼻处,即鼻根:嗅觉机制,包括鼻子(器官)和嗅觉神经系统。
  • 舌处,即舌根:味觉机制,包括舌头(器官)和味觉神经系统。
  • 身处,即身根:触觉机制,包括身体(器官)和触觉神经系统。

和它们分别对应的也有五处,是五尘(或叫五境):

  • 色处,即色尘:眼睛可以看得见的物质。注意,色法和色尘不一样,色法是大类,色尘是具体的一个法。看经典时,要依据上下文仔细分辨,到底是色法还是色尘。
  • 声处,即声尘:声音。
  • 香处,即香尘:嗅觉可以闻到的气味,包括普通情况下无色无味的东西,大概只是人闻不到,嗅觉灵敏如狗,可能就可以闻到了。古印度用“香”表示“气味”,所以臭味也是“香”的一种。
  • 味处,即味尘:有味道的东西,包括无色无味的东西。
  • 触处,即触尘:触觉系统所识别的对象,如柔软,硬朗等。

稍难的地方是意处和法处。为了更好地了解这个意处和法处,就可以用到七十五法了。

七十五法和十二处的对比

下图就是七十五法和十二处的对比。

七十五法和十二处的对比

从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两者的对比关系,以下略作说明。

  • 前五处(眼處、耳處、鼻處、舌處、身處):对应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根。图中淡蓝色的第一行。
  • 色处、声处、香处、味处、触处:对应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尘(五境)。图中淡蓝色的第二行。
  • 意处:或叫意根。对应七十五法中的心法,或说心王。图中的淡绿色部分。
  • 法处:包括的内容比较多,分别包括七十五法中的4个种类,共64个法。图中的淡橙色部分。
    • 色法中的无表色。
    • 全部的心所法,包括所有的46心所。
    • 全部的不相应行法,包括所有的14个法。
    • 全部的无为法,包括3个无为法。

因为法处包括的内容较多,不再重复了,请有兴趣的朋友在这里查看它们的解释 —— 《五位七十五法(基础部分)》

参考材料

写于 June 6, 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