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解十二處 | 七十五法和十二處的對照

七十五法是前提條件

這篇文章假設你已經瞭解了什麼是七十五法,以及七十五法都有哪些分類和心所下的子分類,並且應該瞭解下這七十五法具體的內容。如果你對此不太瞭解,那麼也可以先閱讀下我之前的文章 —— 《五位七十五法(基礎部分)》

最少的要求,也應該是在看到下面這張圖後,能夠理解其中的大部分內容。 俱舍七十五法

十二處

什麼是十二處?那就是眼處、耳處、鼻處、舌處、身處、意處、色處、聲處、香處、味處、觸處、法處。

前面五個比較簡單,它們是:眼處、耳處、鼻處、舌處、身處。分別對應我們非常熟悉的五根。

  • 眼處,即眼根:視覺機制,包括眼球(器官)和視覺神經系統。
  • 耳處,即耳根:聽覺機制,包括耳朵(器官)和聽覺神經系統。
  • 鼻處,即鼻根:嗅覺機制,包括鼻子(器官)和嗅覺神經系統。
  • 舌處,即舌根:味覺機制,包括舌頭(器官)和味覺神經系統。
  • 身處,即身根:觸覺機制,包括身體(器官)和觸覺神經系統。

和它們分別對應的也有五處,是五塵(或叫五境):

  • 色處,即色塵:眼睛可以看得見的物質。注意,色法和色塵不一樣,色法是大類,色塵是具體的一個法。看經典時,要依據上下文仔細分辨,到底是色法還是色塵。
  • 聲處,即聲塵:聲音。
  • 香處,即香塵:嗅覺可以聞到的氣味,包括普通情況下無色無味的東西,大概只是人聞不到,嗅覺靈敏如狗,可能就可以聞到了。古印度用“香”表示“氣味”,所以臭味也是“香”的一種。
  • 味處,即味塵:有味道的東西,包括無色無味的東西。
  • 觸處,即觸塵:觸覺系統所識別的對象,如柔軟,硬朗等。

稍難的地方是意處和法處。爲了更好地瞭解這個意處和法處,就可以用到七十五法了。

七十五法和十二處的對比

下圖就是七十五法和十二處的對比。

七十五法和十二處的對比

從圖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兩者的對比關係,以下略作說明。

  • 前五處(眼處、耳處、鼻處、舌處、身處):對應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根。圖中淡藍色的第一行。
  • 色處、聲處、香處、味處、觸處:對應七十五法中,色法中的五塵(五境)。圖中淡藍色的第二行。
  • 意處:或叫意根。對應七十五法中的心法,或說心王。圖中的淡綠色部分。
  • 法處:包括的內容比較多,分別包括七十五法中的4個種類,共64個法。圖中的淡橙色部分。
    • 色法中的無表色。
    • 全部的心所法,包括所有的46心所。
    • 全部的不相應行法,包括所有的14個法。
    • 全部的無爲法,包括3個無爲法。

因爲法處包括的內容較多,不再重複了,請有興趣的朋友在這裏查看它們的解釋 —— 《五位七十五法(基礎部分)》

參考材料

写于 June 6, 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