舍利弗結集的佛法大綱|《長阿含經》卷8,眾集經

舍利弗結集的佛法大綱|《長阿含經》卷8,眾集經

桑吉三號塔中埋藏著佛陀兩大弟子舍利弗與摩訶目犍連的舍利

按照佛教史的大多數說法,佛經的第一次結集,是在佛去世後,由大迦葉尊者組織結集的。由阿含尊者誦出佛經(法),由優波離尊者誦出律(律),合稱正法律

然而,實際的情況是,結集早在佛世的時候,就開始了。《長阿含經》卷8中的眾集經,就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。

如是我聞: 一時,佛於末羅遊行,與千二百五十比丘俱,漸至波婆城闍頭庵婆園。 爾時,世尊以十五日月滿時,於露地坐,諸比丘僧前後圍繞。世尊於夜多說法已,告舍利弗言:「今者四方諸比丘集,皆共精勤,捐除睡眠,吾患背痛,欲暫止息,汝今可為諸比丘說法。」

世尊說了很多佛法後,告訴舍利弗說,他有背痛,需要休息一下。請舍利弗尊者為比丘們繼續說法。注意,在阿含經中的世尊,是非常樸素的、人間化的佛陀,和人一樣,也會生病的,經中有多次記載了背痛。

對曰:「唯然!當如聖教。」

舍利弗痛快地答應了世尊。

爾時,世尊即四牒僧伽梨,偃右脇如師子,累足而臥。

然後,世尊就躺下了休息,以獅子臥的姿態躺著。大概是右邊側躺,右手在下,左手在上,右腳在下,左腳在上,左腳放在右腳上。雙腳略微彎曲。

時,舍利弗告諸比丘:「今此波婆城有尼乾子命終未久,其後弟子分為二部,常共諍訟相求長短,迭相罵詈,各相是非:『我知此法,汝不知此;汝在邪見,我在正法。言語錯亂,無有前後。』自稱己言,以為真正。『我所言勝,汝所言負,我今能為談論之主,汝有所問,可來問我。』

舍利弗說,尼乾子死後不久,他的弟子們就相互爭論,相互謾罵。彼此爭論,自己才是正法,別人是非法。當時的印度除了佛教外,還有其他宗教,就說佛經中經常提到的六師外道。尼乾子就是其中之一。

(備註,以佛教史來說,佛教的根本分裂也不可避免地發生了,不過是在佛滅度後的100-幾百年之間,分成了上座部和大眾部,後來又繼續分裂成了20個左右的部派。)

「諸比丘!時,國人民奉尼幹者,厭患此輩鬪訟之聲,皆由其法不真正故;法不真正無由出要,譬如朽塔不可復圬,此非三耶三佛所說。

舍利弗先說了,外道尼乾子說的不是正法,不是正等正覺的佛所說的。三耶三佛,更常見的名詞是三藐三佛陀(正等正覺者)。

諸比丘!唯我釋迦無上尊法,最為真正可得出要,譬如新塔易可嚴飾,此是三耶三佛之所說也。諸比丘!我等今者,宜集法、律,以防諍訟,使梵行久立,多所饒益,天、人獲安。

舍利弗繼續說,只有佛說的法,才是正法,才能出離生死。為了讓佛法久住,應該結集佛法(也就是佛經的意思)。然後舍利弗就開始歸納、整理、並誦出佛法了。

他是以怎樣的形式來歸納,整理佛法呢?從數字一、二、三開始,直到十。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直接參考原文,後來,我再用現代的方法再次整理下,方便大家參考。也可以說,這是舍利弗尊者歸納和整理的佛法大綱。

有興趣的朋友建議去查佛學詞典,深入學習。

舍利弗的佛法大綱

如來說一正法

  1. 如來說一正法,一切眾生皆仰食存。

一切眾生都依賴“食”才能生存。而“食”有四種(段食、觸食、思食、識食),眾生至少要依賴一種才能生存。欲界的人,四種食都有。色界沒有段食。而無色界的天人,就只有識食了。

  1. 如來所說復有一法,一切眾生皆由行往。

一切眾生都依賴“行”(業力)才有生生死死的意思。

如來說二正法

  1. 如來說二正法:一名,二色。
  2. 復有二法:一痴,二愛。
  3. 復有二法:有見、無見。
  4. 復有二法:一無慚,二無愧。
  5. 復有二法:一有慚,二有愧。
  6. 復有二法:一盡智,二無生智。
  7. 復有二法,二因二緣生於欲愛:一者淨妙色,二者不思惟。
  8. 復有二法,二因二緣生於瞋恚:一者怨憎,二者不思惟。
  9. 復有二法,二因二緣生於邪見:一者從他聞,二者邪思惟。
  10. 復有二法,二因二緣生於正見:一者從他聞,二者正思惟。
  11. 復有二法,二因二緣:一者學解脫,二者無學解脫。
  12. 復有二法,二因二緣:一者有為界,二者無為界。

如來說三正法

  1. 如來說三正法,謂三不善根:一者貪慾,二者瞋恚,三者愚痴。
  2. 復有三法,謂三善根:一者不貪,二者不恚,三者不痴。
  3. 復有三法,謂三不善行:一者不善身行,二者不善口行,三者不善意行。
  4. 復有三法,謂三不善行:身不善行、口不善行、意不善行。
  5. 復有三法,謂三惡行:身惡行、口惡行、意惡行。
  6. 復有三法,謂三善行:身善行、口善行、意善行。
  7. 復有三法,謂三不善想:欲想、瞋想、害想。
  8. 復有三法,謂三善想:無慾想、無瞋想、無害想。
  9. 復有三法,謂三不善思:欲思、恚思、害思。
  10. 復有三法,謂三善思:無慾思、無恚思、無害思。
  11. 復有三法,謂三福業:施業、平等業、思惟業。
  12. 復有三法,謂三受:樂受、苦受、不苦不樂受。
  13. 復有三法,謂三愛:欲愛、有愛、無有愛。
  14. 復有三法,謂三有漏:欲漏、有漏、無明漏。
  15. 復有三法,謂三火:慾火、恚火、愚痴火。
  16. 復有三法,謂三求:欲求、有求、梵行求。
  17. 復有三法,謂三增盛:我增盛、世增盛、法增盛。
  18. 復有三法,謂三界:欲界、恚界、害界。
  19. 復有三法,謂三界:出離界、無恚界、無害界。
  20. 復有三法,謂三界:色界、無色界、盡界。
  21. 復有三法,謂三聚:戒聚、定聚、慧聚。
  22. 復有三法,謂三戒:增盛戒、增盛意、增盛慧。
  23. 復有三法,謂三三昧:空三昧、無願三昧、無相三昧。
  24. 復有三法,謂三相:止息相、精勤相、舍相。
  25. 復有三法,謂三明:自識宿命智明、天眼智明、漏盡智明。
  26. 復有三法,謂三變化:一者神足變化,二者知他心隨意說法,三者教誡。
  27. 復有三法,謂三欲生本:一者由現欲生人天,二者由化欲生化自在天,三者由他化欲生他化自在天。
  28. 復有三法,謂三樂生:一者眾生自然成辦,生歡樂心,如梵光音天初始生時。二者有眾生以念為樂,自唱善哉,如光音天。三者得止息樂,如遍淨天。
  29. 復有三法,謂三苦:行苦、苦苦、變易苦。
  30. 復有三法,謂三根:未知欲知根、知根、知已根。
  31. 復有三法,謂三堂:賢聖堂、天堂、梵堂。
  32. 復有三法,謂三發:見發、聞發、疑發。
  33. 復有三法,謂三論:過去有如此事,有如是論;未來有如此事,有如是論;現在有如此事,有如是論。
  34. 復有三法,謂三聚:正定聚、邪定聚、不定聚。
  35. 復有三法,謂三憂:身憂、口憂、意憂。
  36. 復有三法,謂三長老:年耆長老、法長老、作長老。
  37. 復有三法,謂三眼:肉眼、天眼、慧眼。

如來說四正法

  1. 如來說四正法,謂口四惡行:一者妄語,二者兩舌,三者惡口,四者綺語。
  2. 復有四法,謂口四善行:一者實語,二者軟語,三者不綺語,四者不兩舌。
  3. 復有四法,謂四不聖語:不見言見,不聞言聞,不覺言覺,不知言知。
  4. 復有四法,謂四聖語:見則言見,聞則言聞,覺則言覺,知則言知。
  5. 復有四法,謂四種食:摶食、觸食、念食、識食。
  6. 復有四法,謂四受:有現作苦行後受苦報;有現作苦行後受樂報;有現作樂行後受苦報;有現作樂行後受樂報。
  7. 復有四法,謂四受:欲受、我受、戒受、見受。
  8. 復有四法,謂四縛:貪慾身縛、瞋恚身縛、戒盜身縛、我見身縛。
  9. 復有四法,謂四刺:欲刺、恚刺、見刺、慢刺。
  10. 復有四法,謂四生:卵生、胎生、溼生、化生。
  11. 復有四法,謂四念處;於是,比丘內身身觀,精勤不懈,憶念不忘,舍世貪憂;外身身觀,精勤不懈,憶念不忘,舍世貪憂;內外身身觀,精勤不懈,憶念不忘,舍世貪憂。受、意、法觀,亦復如是。
  12. 復有四法,謂四意斷;於是,比丘未起惡法,方便使不起;已起惡法,方便使滅;未起善法,方便使起;已起善法,方便思惟,使其增廣。(備註,即四正勤,四正斷)
  13. 復有四法,謂四神足;於是,比丘思惟欲定滅行成就;精進定、意定、思惟定,亦復如是。
  14. 復有四法,謂四禪;於是,比丘除欲、惡不善法,有覺、有觀,離生喜、樂,入於初禪。滅有覺、觀,內信、一心,無覺、無觀,定生喜、樂,入第二禪。離喜修舍、念、進,自知身樂,諸聖所求,憶念、舍、樂,入第三禪。離苦、樂行,先滅憂、喜、不苦不樂、舍、念、清淨,入第四禪。
  15. 復有四法,謂四梵堂:一慈、二悲、三喜、四舍。
  16. 復有四法,謂四無色定;於是,比丘越一切色想,先盡瞋恚想,不念異想,思惟無量空處,舍空處已入識處,舍識處已入不用處,舍不用處已入有想無想處。
  17. 復有四法,謂四法足:不貪法足、不瞋法足、正念法足、正定法足。
  18. 復有四法,謂四賢聖族;於是,比丘衣服知足,得好不喜,遇惡不憂,不染不著,知所禁忌,知出要路,於此法中精勤不懈,成辦其事,無闕無減,亦能教人成辦此事,是為第一知足住賢聖族。從本至今,未常惱亂;諸天、魔、梵、沙門、婆羅門、天及世間人,無能毀罵;飯食、床臥具、病瘦醫藥,皆悉知足,亦復如是。
  19. 復有四法,謂四攝法:惠施、愛語、利人、等利。
  20. 復有四法,謂四須陀洹支:比丘於佛得無壞信,於法、於僧、於戒得無壞信。
  21. 復有四法,謂四受證:見色受證、身受滅證、念宿命證、知漏盡證。
  22. 復有四法,謂四道:苦遲得、苦速得、樂遲得、樂速得。
  23. 復有四法,謂四聖諦:苦聖諦、苦集聖諦、苦滅聖諦、苦出要聖諦。
  24. 復有四法,謂四沙門果:須陀洹果、斯陀含果、阿那含果、阿羅漢果。
  25. 復有四法,謂四處:實處、施處、智處、止息處。
  26. 復有四法,謂四智:法智、未知智、等智、知他人心智。
  27. 復有四法,謂四辯才:法辯、義辯、詞辯、應辯。
  28. 復有四法,謂四識住處:色識住、緣色、住色,與愛俱增長,受、想、行識中亦如是住。
  29. 復有四法,謂四扼:欲扼、有扼、見扼、無明扼。
  30. 復有四法,謂四無扼:無慾扼、無有扼、無見扼、無無明扼。
  31. 復有四法,謂四淨:戒淨、心淨、見淨、度疑淨。
  32. 復有四法,謂四知:可受知受、可行知行、可樂知樂、可舍知舍。
  33. 復有四法,謂四威儀:可行知行、可住知住、可坐知坐、可臥知臥。
  34. 復有四法,謂四思惟:少思惟、廣思惟、無量思惟、無所有思惟。
  35. 復有四法,謂四記論:決定記論,分別記論、詰問記論、止住記論。
  36. 復有四法,謂佛四不護法;如來身行清淨,無有闕漏,可自防護;口行清淨、意行清淨、命行清淨,亦復如是。

如來說五正法

  1. 如來說五正法,謂五入:眼色、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。
  2. 復有五法,謂五受陰:色受陰,受、想、行、識受陰。
  3. 復有五法,謂五蓋:貪慾蓋、瞋恚蓋、睡眠蓋、掉戲蓋、疑蓋。
  4. 復有五法,謂五下結:身見結、戒盜結、疑結、貪慾結、瞋恚結。
  5. 復有五法,謂五上結:色愛、無色愛、無明、慢、掉。
  6. 復有五法,謂五根:信根、精進根、念根、定根、慧根。
  7. 復有五法,謂五力:信力、精進力、念力、定力、慧力。
  8. 復有五法,謂滅盡枝:一者比丘信佛、如來、至真、等正覺,十號具足。二者比丘無病,身常安隱。三者質直無有諛諂,能如是者,如來則示涅槃徑路。四者自專其心,使不錯亂,昔所諷誦,憶持不忘。五者善於觀察法之起滅,以賢聖行,盡於苦本。
  9. 復有五法,謂五發:非時發、虛發、非義發、虛言發、無慈發。
  10. 復有五法,謂五善發:時發、實發、義發、和言發、慈心發。
  11. 復有五法,謂五憎嫉:住處憎嫉、檀越憎嫉、利養憎嫉、色憎嫉、法憎嫉。
  12. 復有五法,謂五趣解脫:一者身不淨想,二者食不淨想,三者一切行無常想,四者一切世間不可樂想,五者死想。
  13. 復有五法,謂五出要界:一者比丘於欲不樂、不動,亦不親近,但念出要,樂於遠離,親近不怠,其心調柔,出要離欲,彼所因欲起諸漏纏,亦盡舍滅而得解脫,是為欲出要。瞋恚出要、嫉妬出要、色出要、身見出要,亦復如是。
  14. 復有五法,謂五喜解脫入。若比丘精勤不懈,樂閒靜處,專念一心,未解得解,未盡得盡,未安得安。何謂五?於是,比丘聞如來說法,或聞梵行者說,或聞師長說法,思惟觀察,分別法義,心得歡喜,得歡喜已,得法愛,得法愛已,身心安隱,身心安隱已,則得禪定,得禪定已,得實知見,是為初解脫入。於是,比丘聞法喜已,受持諷誦,亦復歡喜,為他人說,亦復歡喜,思惟分別,亦復歡喜,於法得定,亦復如是。
  15. 復有五法,謂五人:中般涅槃、生般涅槃、無行般涅槃、有行般涅槃、上流阿迦尼吒。

如來說六正法

  1. 如來說六正法,謂內六入:眼入、耳入、鼻入、舌入、身入、意入。
  2. 復有六法,謂外六入:色入、聲入、香入、味入、觸入、法入。
  3. 復有六法,謂六識身:眼識身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識身。
  4. 復有六法,謂六觸身:眼觸身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觸身。
  5. 復有六法,謂六受身:眼受身,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受身。
  6. 復有六法,謂六想身:色想、聲想、香想、味想、觸想、法想。
  7. 復有六法,謂六思身:色思、聲思、香思、味思、觸思、法思。
  8. 復有六法,謂六愛身:色愛身,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愛身。
  9. 復有六法,謂六諍本:若比丘好瞋不捨,不敬如來,亦不敬法,亦不敬眾,於戒穿漏,染汙不淨;好於眾中多生諍訟,人所憎惡,嬈亂淨眾,天、人不安。諸比丘!汝等當自內觀,設有瞋恨,如彼嬈亂者,當集和合眾,廣設方便,拔此諍本;汝等又當專念自觀,若結恨已滅,當更方便,遮止其心,勿復使起。諸比丘!佷戾不諦、慳恡嫉妬、巧偽虛妄、自因己見、謬受不捨、迷於邪見、與邊見俱,亦復如是。
  10. 復有六法,謂六界:地界、火界、水界、風界、空界、識界。
  11. 復有六法,謂六察行:眼察色,耳聲、鼻香、舌味、身觸、意察法。
  12. 復有六法,謂六出要界。若比丘作是言:『我修慈心,更生瞋恚。』餘比丘語言:『汝勿作此言,勿謗如來,如來不作是說:欲使修慈解脫,更生瞋恚想,無有是處。佛言:除瞋恚已,然後得慈。』若比丘言:『我行悲解脫,生憎嫉心;行喜解脫,生憂惱心;行舍解脫,生憎愛心;行無我行,生狐疑心;行無想行,生眾亂想。』亦復如是。
  13. 復有六法,謂六無上:見無上、聞無上、利養無上、戒無上、恭敬無上、憶念無上。
  14. 復有六法,謂六思念:佛念、法念、僧念、戒念、施念、天念。(備註:即六隨念)

如來說七正法

  1. 如來說七正法,謂七非法:無信、無慙、無愧、少聞、懈怠、多忘、無智。
  2. 復有七法,謂七正法:有信、有慚、有愧、多聞、精進、總持、多智。
  3. 復有七法,謂七識住:
    1. 或有眾生,若干種身,若干種想,天及人是,是初識住;
    2. 或有眾生,若干種身而一想者,梵光音天最初生時是,是二識住;
    3. 或有眾生,一身若干種想,光音天是,是三識住;
    4. 或有眾生,一身一想,遍淨天是,是四識住;
    5. 或有眾生,空處住、識處住、不用處住。(備註,是五、六、七識住)
  4. 復有七法,謂七勤法:一者比丘勤於戒行,二者勤滅貪慾,三者勤破邪見,四者勤於多聞,五者勤於精進,六者勤於正念,七者勤於禪定。
  5. 復有七法,謂七想:不淨想、食不淨想、一切世間不可樂想,無想、無常想、無常苦想、苦無我想。
  6. 復有七法,謂七三昧具:正見、正思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方便、正念。
  7. 復有七法,謂七覺意:念覺意、法覺意、精進覺意、喜覺意、猗覺意、定覺意、護覺意。

如來說八正法

  1. 如來說八正法,謂世八法:利、衰、毀、譽、稱、譏、苦、樂。
  2. 復有八法,謂八解脫:色觀色,一解脫;內無色想觀外色,二解脫;淨解脫,三解脫;度色想滅瞋恚想住空處解脫,四解脫;度空處住識處,五解脫;度識處住不用處,六解脫;度不用處住有想無想處,七解脫;度有想無想處住想知滅,八解脫。
  3. 復有八法,謂八聖道:正見、正志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方便、正念、正定。
  4. 復有八法,謂八人:須陀洹向、須陀洹、斯陀含向、斯陀含、阿那含向、阿那含、阿羅漢向、阿羅漢。

如來說九正法

  1. 如來說九正法,所謂九眾生居:
    1. 或有眾生,若干種身,若干種想,天及人是,是初眾生居;
    2. 復有眾生,若干種身而一想者,梵光音天最初生時是,是二眾生居;
    3. 復有眾生,一身若干種想,光音天是,是三眾生居;
    4. 復有眾生,一身一想,遍淨天是,是四眾生居;
    5. 復有眾生,無想無所覺知,無想天是,是五眾生居;
    6. 復有眾生,空處住,是六眾生居;
    7. 復有眾生,識處住,是七眾生居;
    8. 復有眾生,不用處住,是八眾生居;
    9. 復有眾生,住有想無想處,是九眾生居。

(備註,即三界九地中的九地。)

如來說十正法

  1. 如來說十正法,所謂十無學法,無學正見、正思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念、正方便、正定、正智、正解脫。

(備註,即阿羅漢的八正道,加上最後兩個正智、正解脫。有學只有八聖道。)

小結

以佛學來說,這些概念至少要記住和理解60%以上,才算及格了。對於想要實踐深入經藏,智慧如海的人來說,把這些概念都瞭解得差不多以後,讀佛經就非常容易了。

阿彌陀佛。

愚千一

写于 May 21, 2025